成绩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运行· 注册选课· 成绩管理· 正文
关于打印和下发《河北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河北大学平时成绩登记表》的通知
日期:2015-04-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中心):

现将打印和下发2014-2015学年春学期《河北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河北大学平时成绩登记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印课程范围

本学期面向校本部所有年级,医学部2013、2014级本科生开设的全部课程,非独立开设的实践课程(实习、实验、上机等)不用打印。

二、打印方法

1.《河北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打印方法:

从本单位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进入主程序界面,点击“选课管理”进入选课管理界面,在“统计报表”菜单中选择第四项“学生成绩登记表—简单”。

在界面上侧的查询条件进行相应设置:学年学期为“2014-2015学年春(三学期)”、开课院系选择相应开课单位、选择“列表结构”——〉点击右侧“查询”按钮——〉左侧区域为本学期相应单位开设的所有课程,选中其中一门课程——〉界面右侧就会出现这门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然后用鼠标右键点击左侧区域,选择“全选”——〉点击界面上方的“批量打印”按钮即可打印。

2.《河北大学平时成绩登记表》打印方法:

从本单位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进入主程序界面,点击“选课管理”进入选课管理界面,在“统计报表”菜单中选择第七项“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其它操作方法同上。

3.通识通修课程、通识通选课程的成绩登记表均由开课单位负责打印和下发。

三、各单位务于4月10日前将《河北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河北大学平时成绩登记表》打印和下发给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一定要妥善保管(可自行复制,以防丢失),用于学生考勤和成绩登统。

四、各开课单位应通知各任课教师,一定要按照《河北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认真核实学生选课与实际上课情况是否一致,并严格按照选课名单进行考勤和成绩登统。任课教师应告知未选本课堂的学生到已选课堂上课,并让其他学生转告已选本课堂而尚未到课的学生尽快按选课结果上课,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商学院开设的课程按工商学院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教务处

2015年4月2日

上一条:2015-2016学年秋学期补考成绩录入情况通报
下一条:关于打印和下发《河北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河北大学平时成绩登记表》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