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运行· 注册选课· 成绩管理· 正文
2016-2017学年春学期补考成绩录入的通知(更新)
日期:2017-03-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春学期补考工作已结束,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校教字[2006]23号)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成绩登统工作”。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尚未录入成绩,为确保毕业审查等工作顺利实施,请未录入成绩的教学单位尽快安排成绩录入工作,务必于3月23日下午6时前将成绩录入完毕。逾期未提交成绩者,根据《河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17年3月22日

上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春学期课程考核成绩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2016-2017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录入情况通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