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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补授的通知
日期:2016-11-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及学生:

根据《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将2016届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补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届本、专科结业学生经重修、补考达到毕业要求,可在结业后一年内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

二、如本科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三、2016届本科毕业但因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校内分数线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如参加2016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校内分数线,可在当年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四、各相关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办理手续,务于12月5日下午6时前将《河北大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河北大学学位补授申请及评审推荐意见表》《河北大学学生中文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205室)。

五、各相关学院应将补授学位学生的《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评定书》装入学生档案。

附:《河北大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河北大学学位补授申请及评审推荐意见表》

《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评定书》

教务处

2016年11月25日

上一条: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进行无学位警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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