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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要求

1.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应按照《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

2.审核对象为2018届有学籍的在校生(不包括正在休学、停学及已退学者),学生名单以招生学籍科与各学院前期核实过的名单为准。

3.毕业资格审核由各学院负责,形成毕(结)业审核意见,报教务处。

4.学位资格审核由各学院进行初审,并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毕业生进行学位评审,形成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意见,报教务处。

5.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报所在学院审批,各学院汇总后于68日前报教务处。

6.2017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工作,随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同时进行。

二、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及上报时间

1.需填报材料:

(1)《河北大学学院2018届学生毕(结)业审核意见》

(2)《河北大学2018届学生结业/延长学习时间情况汇总表》

(3)《河北大学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4)《河北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意见》

(5)《河北大学2018届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

(6)《已选17周课程需进行二次审核学生名单》

(7)《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评定书》(放入学生档案)

(8)《河北大学2018届毕业生准予领取毕业证书报批表》(领取毕业证时报招生学籍科)

(9)2017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审核材料包括:

《河北大学届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补授申请及评审推荐意见表》;

③加盖学院公章的学习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2.报送时间:

各学院务于6月11日下午6:00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

教务处

2018年6月5日

上一条:关于2018届申请辅修、双学位证书毕业生填报申请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届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补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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