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部分2018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修读了辅修、双学位课程,如修完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全部课程,可申请授予辅修、双学位证书。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辅修、双学位证书申请表》,务必于6月12日前报辅修、双学位专业开设学院。由开设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授予证书。
附:《河北大学本科生辅修、双学位证书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8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8届参加期末考试学生进行毕业、学位审查的通知下一条:关于2018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