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及《关于做好河北省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研招[2017]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文件以及《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5]5号)(附件3),《关于河北大学将在校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的通知》(附件4)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二、“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下达的指标,我校2018年普通“推免”名额为439个,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18个,直属师范大学为陕西师范大学名额1个。按照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原则,对“推免”名额进行了分配(详见《河北大学2018年推免研究生资格名额分配表》)(附件5)。
三、“推免”工作程序
1.各学院做好宣传与动员工作。“推免”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掌握工作程序和要求,并将今年国家、河北省及我校“推免”工作的政策与要求宣传、解读到位。在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重要依据。
2. 2017年9月7日-11日,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5]5号)中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学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学生的综合成绩测评排名,排名在同专业内进行,遴选范围控制在本专业综合测评成绩20%以内。
3.2017年9月11日前,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严格按照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情况和《河北大学2018年推免研究生资格名额分配表》(附件5)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同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学院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学院核实后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三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不公示者推荐无效。
4.2017年9月11日前,各学院填报《河北大学2018年xx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人选汇总表》(附件6),并上报教务处;填表说明参见《汇总表中相关字段填写说明(附件8)》。
5.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自9月11日起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学校将“推免”名单上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6.“2018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由校团委负责推荐工作。
7.申请陕西师范大学补偿推免指标的学生,由涉及接收专业的相关学院(系)参照接收院校提供的接收专业及分配指标等额推荐。
四、咨询申诉渠道
教务处联系人:魏艳红,电话:5079475;校纪检监察处联系人:樊建新,电话:5079650。
五、报送材料
(1)《河北大学2018年xx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人选汇总表》(附件6)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
(2)《2018年推免研究生成绩综合测评排名证明一览表》(附件7)(一式两份)。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7年9月11日(周一)上午点9点前将全部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苑楼210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yk@www.makeupbyann.com联系电话:5079475
教 务 处
2017年9月7日
附件3:《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5]5号)
附件4:关于河北大学将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的通知
附件5:河北大学2018年推免研究生资格名额分配表
附件6:河北大学2018年xx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选汇总表
附件7:河北大学2018年推免研究生成绩综合测评排名证明一览表
附件8:汇总表中相关字段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