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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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北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安排以及《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布的指标,我校2023年普通推免名额574个,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19个。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学院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如各学院有未完成的推荐指标,原则上由学校收回统筹分配。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思想品德考核。各学院在审核推荐过程中,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2022910日—911日,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及本学院实施细则,进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遴选范围控制在本专业综合测评成绩25%以内。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学院提交申请及佐证材料,并按学院要求参加专家审核小组答辩。学院严格按照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情况和专业推免名额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

(三)各学院于912日起将拟推免学生名单公示3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不公示者推荐无效。公示开始后各学院将公示现场照片或公示网站截图发送至邮箱zczx@hbu.edu.cn

(四)91218时前,各学院填报《河北大学xx学院2023年推免生人选汇总表》(附件3),并让学生确认无误签字后报教务处。填表说明参见《汇总表中相关字段填写说明(附件4)》。

(五)914日起学校对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六)经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七)2023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由校团委负责遴选工作。

三、咨询申诉渠道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庞宏伟 刘明娟, 电话:5079770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联系人:李晓阳,电话:5079698

四、需报送材料

(一)《河北大学2023年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证明一览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二)《河北大学xx学院2023年推免生人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各学院应于202291218时前将以上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成教楼20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czx@hbu.edu.cn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99


附件1:河北大学2023年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河北大学2023年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证明一览表

附件3:河北大学xx学院2023年推免生人选汇总表

附件4:汇总表中相关字段填写说明

附件5: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上一条:关于对部分专业2023年推免名额进行调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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