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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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3-04-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3]4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教师参赛工作,具体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分组方式: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将参赛课件分为高教文科组、高教理科组、高教医学组、高教工科组、微课程组(新增组别)。

2、评审要求: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附件2)和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附件3)。

3、报名要求:7月1日后参赛教师个人可在大赛报名系统——优课网(www.uken.cn)上填写参赛单位信息、作者信息和课件信息;在“大赛报名系统”中下载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文件”,并刻录在课件光盘中;在光盘上标注“报名信息文件”中的课件编号,光盘封面样式参照附件4。

二、日程安排

征集时间:2013年3月15日—9月15日

初审时间:2013年9月16日—9月30日

复审时间:2013年10月1日—10月15日

决赛时间:2013年10月25日—10月28日

三、上报材料

1、参赛者须提交电子版课件介绍,介绍课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单机版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参加评审;网络版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源程序、网址、五分钟抓屏演示录像参加评审;报送光盘前须查杀病毒。

2、参赛者须在9月9日将“报名信息文件”(打印版,一份)及参赛作品光盘(光盘封面样式参照附件4)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5079529。

3、参赛课件评审费400元/件,请直接汇到组委会,具体方法见大赛活动方案。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3]4号)

附件2: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

附件3: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

附件4:光盘封面样式

教务处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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