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2015--2016学年秋学期集中实践教学周全校2014级同学将开展第二课堂素质拓展与就业创业实践中的“就业创业训练”环节的各项实践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1、2)。教务处、学生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制定相关活动的实施细则,协同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2014级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完成系列实践活动,可取得第二课堂相应学分,具体分值记载办法详见《河北大学关于设立本科生第二课堂素质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实践环节)的意见》。
2.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集中实践教学周的安排,做好广泛宣传及相关的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完成集中实践教学周的各项活动。
3.此次开展的“就业创业训练”实践活动中的校规校纪解读和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安全知识学习)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3,心理素质测评和职业认知训练的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4。其它活动的具体安排由学生处和和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4.教务处联系人:魏艳红 5079475;学生处联系人:丛峰5079321;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人:王军超5079618。
教务处、学生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6-01-12
附件1:学生处2015-2016学年秋学期集中实践教学周活动安排
/Upload/file/20160112/20160112191927942794.doc
附件2:创新创业指导中心2015-2016学年秋学期集中实践教学周活动安排
/Upload/file/20160112/2016011219200989989.doc
附件3:校规校纪及安全知识学习安排表
/Upload/file/20160112/20160112192093379337.xlsx
附件4:职业认知训练及心理素质测评安排表
/Upload/file/20160113/2016011308146858685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