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实践教学· 实验管理· 正文
关于选派第四批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的通知
日期:2016-06-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 第四批“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计划”,持续有计划地选送部分中青年教师到国内高校进行以课程进修为主的培训学习。

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为人师表,作风优良;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发展;

2.年龄不超过50岁,能够独立系统讲授一门课程;

3.优先考虑准备开设跨学院综合型课程、双语(或纯英语)教学课程、实践类课程或承担翻译本院人才培养方案任务的教师。要求在《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申请/任务书》(附件1)上注明。

二、进修任务

1.完成每学期2-3门课程的进修任务。

2.充分利用进修时间开展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工作,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3.认真学习其它高校在教学内容、教学设计与方法、教材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理念,以及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利用网络资源,建设网络精品课程的先进经验。

、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申请/任务书》(附件1)。

2.教学单位初审、推荐。填写《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审批合格后,进修教师自行与接收院校联系商定进修事宜,并向教务处提交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所有信息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教务处汇总教学单位上报信息,确定并公布进修教师名单。

5.学校(人事处)、教学单位、个人三方签订个人进修协议,明确权利、责任、待遇、工作目标等事项。(进修协议书详见人事处网站:http://rsc.www.makeupbyann.com/xzzq/396.jhtml)

6.各教学单位妥善安排相关的教学工作。

7.进修结束后,将进修课程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教务处。

8.各教学单位负责检查和考核进修教师完成进修任务情况,并督促进修教师返校后落实各项工作。

相关说明

1.此次国内外高校进修教师遴选同步进行,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最多上报1人,允许不报。

2.本次遴选只确定优先推荐顺序,待学校专项经费落实后确定具体总名额及人选。

3.考虑到高校接收进修工作程序和经费执行的时间节点,接到进修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教师优先,录取高校为重点大学的优先。

、材料上报

请各教学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并进行初审推荐,于6月22日(周三)前将《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申请/任务书》(附件1)、《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上报教务处213室,电子邮件发送至syk@hbu.edu.cn,确定进修的教师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于7月5日前,交至教务处213。联系电话:5079475。

附件:

1.《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申请/任务书》/Upload/file/20160620/20160620160218981898.doc

2.《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汇总表》/Upload/file/20160620/20160620095034723472.xlsx

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科

2016年6月20日

上一条: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秋学期实验项目运行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河北大学2015-2016学年春学期实验项目运行表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