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3〕16号)和《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23〕19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现将我校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二、学院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高考准考证、录取考生名册、像片等材料逐一比对,严格核查。
三、学院要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四、学院要对学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核(学生电子档案中的体检表)。复核学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进行入学专业复测,复查其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材料由学院永久存档。
六、教务处统一组织新生图像信息采集,具体采集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采集时间初步定于11月4日。
七、学院组织新生填写《河北大学学生学籍卡》,并与其高中档案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凡是发现所填信息不一致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河北大学学生学籍卡》粘贴教务处统一组织采集的照片,学籍卡由学院永久存档。
各学院复查时,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应将在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冒名顶替、高考移民、弄虚作假的学生及时报告教务处。同时,应确保报到新生名单、未报到新生名单的准确性。新生学籍复查结果将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也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将上报省教育厅、教育部备案、注册。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圆满完成2023级新生入学复查审核工作,并于9月25日16:00前报送相关材料(见附件,其中附件2-7报送教务处)。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5079698(招生)、5079479(学籍)。
附件:2023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核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