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课程建设,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现组织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纳入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且至少开设满两个学期(两个轮次)及以上。

2.可申报五类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一流课程。

3.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应结合建设任务,积极申报各类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老师,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申报课程能够体现和代表所属学科、专业的优势与特色,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等的好评和认可。

3.课程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理念;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课程资源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

(二)具体条件

1.线上一流课程

1)截至202391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

2)课程必须是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具备MOOC特征,不仅有完备的教学资源,任课教师还要在线组织教学(例如,要有公告、讨论、答疑、作业、测试、考试等环节)。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均不在申报范围内。

3)鼓励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申报;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

2.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1)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近三年未开课的课程或课程负责人不建议申报。

2)申报课程要求必须基于自建或引用的MOOCSPOC等在线课程资源,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

3)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3.线下一流课程

1)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近三年未开课的课程或课程负责人不建议申报。

2)主要以面授为主,鼓励使用在线课程资源或数字化教学工具,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

4.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1)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近三年未开课的课程或课程负责人不建议申报。

2)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3)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5.虚拟仿真一流课程

1)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2)申报课程实验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申报课程须符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试用版2020)》、《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各项规范要求。

3)申报课程的实验教学设计应具有原创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能够纳入省级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使用,能实现大规模在线开放共享,对外公开服务。

三、申报材料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2392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提交《河北大学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材料纸质版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教务处(主楼605,教学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jsk@163.com

本次摸底课程会作为后续申报指标分配的依据,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

联系人:蒋翠,联系电话:5079529

联系人:刘慧君,联系电话:5079572

附件:河北大学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综合实验中心

2023914

上一条:关于收听观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监考培训视频及参加线上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届预计毕(结)业生未进行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的同学补照和图像信息核对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