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学期学生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3月12日9时——3月20日8时
二、选课方法:教务系统学生端—〉选课管理—〉重修选课(旧)—〉输入重修课程的课程号、课序号(需在本学期选课手册中查询)—〉申请选择重修方式—〉点击“提交”按钮。
选课手册见附件1《2023-2024学年春学期选课手册(停开课后)》。
三、重修方式分两种,学生可根据重修要求和自己学习情况自主选择,但不允许学生跨校区重修。
第一种:跟班重修——重修的课程仍有课余量并与本学期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不冲突。
第二种:自学重修——重修课程与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或重修课程已无课余量。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及训练课、体育课、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不能办理自学重修。
四、如重修课程与本人培养方案应修课程不一致,待成绩确定后需办理课程替代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学生办理课程替代的时间截止到3月17日下午6:00。
五、课表确认:参加重修选课的同学,选课后务必重新登陆选课系统查询课表,确认重修课程是否选中。
六、办理跟班重修的学生,按重修选课结果上课;办理自学重修的学生在自学过程中,应与任课教师及时联系,接受任课教师学习指导、答疑,完成平时作业和考核,否则,将无法取得平时成绩。
七、选课期间,每天17:00—18:00进行选课数据备份,届时将临时关闭选课系统。
选课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电话:5079770。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春学期选课手册(停开课后)
附件2: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