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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河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04-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过程化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对我校2022-2023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2023年立项的30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各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申报书,对立项以来取得的工作进展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重点围绕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对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梳理。

三、注意事项

1、根据省教育厅加大对省级教改项目的立项、结项审核要求,请立项单位和项目组成员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课题研究,注重研究实效。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报告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不通过的项目将进行延期结项预警。

2、本次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报销经费额度的50%,2024年11月前后组织结项验收,并报销剩余经费。因未报销完毕的经费不再转入下一年度列支,请注意收集票据,并按通知时间报销。经费具体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7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佐证材料及《2022-2023年度河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版发送到邮箱jxgg5079395@163.com。发送电子版材料时请统一将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名字。

联系人:郭玲玲,刘志静,电话:5079395。

附件1:2022-2023年度河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汇报名单

附件2:2022-2023年度河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2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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