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部分2024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修读了辅修、双学位课程,如修完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全部课程,可申请授予辅修、双学位证书。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辅修、双学位证书申请表》,于5月17日18时前将申请表报辅修、双学位开设学院。开设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授予相应证书。
联系电话:教务处 5079770 法学院 5079340
教务处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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