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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经济学院学生李鹏杰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日期:2014-05-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李鹏杰,男,经济学院2010级(201040617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生。

该生自2013年9月开学至今未到校注册报到,也未请假。班主任多次与学生家长联系,询问情况并督促学生返校上课,但该生至今未返校上课。后与其家长也失去联系。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李鹏杰同学作退学处理。

因无法将退学文件送达学生本人,现将退学决定在此予以公告。学生本人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河北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23日

特此公告。

河北大学教务处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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