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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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6-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要求,现对我校“2013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河北大学第七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

(一)结项材料

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

2.《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申请书》

3.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撰写模板

4.《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5.《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

6.佐证材料(正式发表的论文、教材、具体改革方案、教学成果、与项目相关的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的结题和鉴定按照要求自行组织专家鉴定,请各项目组认真填写结项申请书和鉴定表。

2.材料需装订成册,封面为黄色布纹纸,布纹纸封面内容与结项鉴定表封面内容一致。

3.结项材料一册(包括结项鉴定表、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项目申报书复印件)1式4份;如有人员变动等情况,填写调整申请表1式2份;佐证材料一册1式1份。

4.以上材料不返还,学校留存结项材料一册,其余材料经校内审议后报送河北省教育厅高教处。

5.如因项目研究周期未到或其他原因,不申请结项的,请报送简单情况说明。

二、河北大学第七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

(一)结项材料

1.《河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

2.《河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总结》撰写模板

3.佐证材料(正式发表的论文、教材、具体改革方案、教学成果、与项目相关的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

(二)材料上报要求

1.结项材料1式2份,包括结项鉴定表、工作总结等;佐证材料1式1份。材料不装订。

2.以上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审查原件后核准盖章。

3.如故未进行结项的校级教改课题,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请今后批次的项目。

三、注意事项和报送要求

此次结项工作涉及省级、校级的教改项目,结项范围和结项数量大,上报材料多,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课题结项。

各项目组务必于7月7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文苑楼215室)。所有结项材料电子压缩包命名为“省级(或校级)教改课题+主持人姓名”发至jsfz@hbu.edu.cn。联系人:况老师,联系电话:5079395。

附件:

1.2013年度我校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2.河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用表

3.河北大学第七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4.河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用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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