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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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和提交2014版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日期:2015-04-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教学部:

为认真执行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完善教学文件和规范教学内容,现进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教学大纲要紧密围绕人才培养计划和目标的要求,充分体现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加强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教学,突出学生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修订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人才培养计划与培养目标相统一。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专业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体现人才培养计划整体优化的要求,合理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内容,明确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科学性与先进性相统一。教学大纲中所列的材料论点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在科学上经过检验证明是正确的内容,同时这些内容必须及时反映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三)系统性与适应性相结合。教学大纲的修订要充分依据专业内在的逻辑和学科体系,服从课程结构和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针对专业特点、教学需要以及学生的基础状况和接受程度确定难易适中的内容,增强学生的求知欲望。

(四)理论教学与能力培养相统一。教学大纲应突出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合理分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比重,把学生能力培养落到实处。

二、撰写要求

(一)课程教学大纲需严格按照《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修订,方案中全部课程均需修订教学大纲,课程编号相同的课程编写统一教学大纲,即“一个课程号撰写一份课程教学大纲”。非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低于17学时、不计学分)教学内容融入相应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中,保持教学内容的统一完整。

(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单独编写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过程中应注重实验项目的创新和实验内容的更新,提倡加强综合性、设计研究性和创新自主性实验项目的开发和建设,适度减少验证性实验项目。

(三)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过程中,要针对不同学科专业、课程性质、教学目标、教学对象等,灵活运用探讨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鼓励改革创新,探索新型系统性教学方法,如:CDIO(Conceive、Design、 Implement、Operate)、BTEC(Business Technology Education Council)、TBL(task-based learning)、PBL(Problem-based Learning)等教学模式。

(四)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应注意广适性与针对性相统一,既要兼顾不同年级、专业的共同需求,又要有所侧重、因材施教;进行分级、分类教学的课程,各级各类课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上应有所不同。

(五)课程教学大纲应明确指定本课程的授课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课程选用的教材应符合学校教材选用相关要求。无适用教材的课程应经开课单位充分论证并提出无使用教材解决方案。另外,为提高教材选用准确度和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1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起,各专业所开设课程的选定教材录入综合教务系统,今后各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统一从综合教务系统进行审批备案,若部分课程教材发生变更,需填写教材变更申请,经学院审核论证、教务处审批备案后在综合教务系统库中进行变更。

三、主要内容

(一)课程简介与教学目标

(二)教学方式与方法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四)学时分配计划

(五)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六)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七)课程内容概述

四、格式要求

(一)排版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统一用word文档排版打印,页面设置为:A4纸型;页边距:上2.5cm、下2.5cm、左3cm、右2.5cm;页眉1.5cm,页脚1.2cm;其它具体格式详见撰写模板。

(二)撰写模板

课程教学大纲依据不同课程分类,采用不同的撰写模板(见附件1),要求“一个课程号撰写一份课程教学大纲”

1.理论课程:撰写模板见附件1《理论课程模板》;

2.实验课程:包括独立实验课(单独课程号)、与理论课程匹配的实验课(课程号+sy),撰写模板见附件1《实验课程模板》;

3.实践课程:除实验课程外的各类实习、实训等,撰写模板见附件1《实践课程模板》;

(三)命名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文件名统一按照“单位全称-课程号-课程名称-教学大纲.docx”格式命名,按照“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实践课程”分类创建文件夹存放。

五、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课程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和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删减课程内容,考核内容应覆盖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满足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课程内容的更新和发展,需要调整教学内容时,应重新修订教学大纲,并经学院(教学部)审核,报教务处审定后实施。

(二)课程教学大纲由负责课程开设单位组织相关教研室编写,教研室可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执笔起草(即撰稿人),经学院(教学部)论证小组评议审核后形成定稿,论证小组组长为审核人。

(三)各教学单位及开课单位对各课程教学大纲指定的教材进行严格审核论证,审核要求应符合学校教材选用相关规定,统一将各课程选定的教材汇总到《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对照表》,无适用教材的课程填写《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无适用教材论证单》。

(四)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教学大纲进行汇总、整理、审核,报学校审批通过后予以执行,并上网公布。

六、报送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1)。纸质打印版一式一份,左上角钉一个订书钉,封面“开课单位”处加盖公章。

2.《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撰写情况汇总表》(附件2)、《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对照表》(见附件3)和《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无适用教材论证单》(见附件4)。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汇总填写,纸质打印版一式一份,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

请各教学单位教务科长于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5:30前将纸质材料至教务处(文苑楼217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至hbujsk@163.com,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1: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2: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撰写情况汇总表

附件3: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对照表

附件4: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无适用教材论证单

教务处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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