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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进修)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5-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关于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进修)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2015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选派和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访问学者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副高级以上职称;

3.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的专业方向一致

4.脱产学习时间: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

导师课题目录参照《2015-2016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

(二)单科进修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4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中级以上职称;

3.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的专业方向一致。

4.脱产学习时间:(1)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2)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

二、推荐名额和程序

按省教育厅人事处要求,我校推荐1名访问学者或1名进修教师。

各教学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每单位限报1人,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推荐表后组织相关部门审核业绩成果,根据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5日(周二)上午11:00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成教学院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15室,电子版发至jsfz@hbu.edu.cn。联系电话:5079395。

四、其他

接收院系、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请申请人从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完成网上申报(http://www.oce.pku.edu.cn/apply/)上查询。

北京大学对选派进修教师、访问学者的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网站《2015--2016年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接受办法》。

为避免浪费指标,提高录取率,申请者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和报送有关表格。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关于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进修)选派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5年河北省高校计算机一级考试成绩的通知
下一条:“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推进工作—关于建立院级教学信息化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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