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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第三批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的通知
日期:2015-06-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框架内,继续开展 “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计划”项目,持续有计划地选送部分中青年教师到国内高校进行以课程进修为主的培训学习。

一、选派原则

(一)紧紧围绕“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这一中心目标;

(二)充分考虑教师成长、专业发展、团队形成以及本科教学工程建设;

(三)优先考虑开设跨学院综合课程、公共基础课、实验课程教师(包括实验技术人员)。

二、选派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为人师表,作风优良;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发展;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发展潜力较大,有积极进取精神;能够独立系统讲授一门课程。

三、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申请表》(附件1),交至各教学单位。

(二)教学单位初审、推荐。填写《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汇总表》(附件2),交至教务处。

(三)学校审批合格后,进修教师自行与接收院校联系商定进修事宜,并向教务处提交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所有信息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教务处汇总教学单位上报信息,经学校审核后确定进修教师名单。

(五)学校、教学单位、个人三方签订个人进修协议,明确权利、责任、待遇、工作目标等事项,进修协议书详见人事处网站:http://rsc.www.makeupbyann.com/xzzq/396.jhtml

(七)各教学单位妥善安排相关的教学工作。

四、进修内容

(一)完成每学期2-3门课程的进修任务。

(二)鼓励教师进修跨学院综合课程、公共基础课和实验课程。(三)加强对进修高校先进的教学理念、管理制度、教学手段、方法、教学经验的学习与研究。

(四)进修结束后,将进修课程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教务处。

五、材料上报

请各教学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并进行初审推荐,于6月12日(周五)前将《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上报教务处214,电子邮件发送至syk@hbu.edu.cn,确定进修的教师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于7月1日前,交至教务处214。联系电话:5079475。

附件:

1.《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科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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