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素质,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审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登记范围 2015年拟参评职称人员,其他人员暂不进行年审。 二、填写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凭继续教育举办单位出具的学习证明,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和继续教育证书。学习证明材料和《继续教育登记表》由各单位备案留存。 2.继续教育证书“单位意见”一栏由各单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年度累计学时超过56学时的,年度完成情况为“合格”。 4.学习时间范围: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5.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工整规范,不得涂改。 三、补办、换证和新办证书说明 如有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丢失的、需要更换的、或者新入校人员,请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登记一览表》,各单位统一上报,以便于统计新证书本数。 四、上报时间 由各单位将继续教育证书汇总后于7月3日(周五)上午10点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成教学院楼215室),并将《继续教育登记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jsfz@hbu.edu.com。 附件1: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doc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览表.xls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