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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9-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在9月至11月份进行,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试与考核工作安排在11月7日、8日进行。我校现组织2015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岗前培训

截至目前各高校新补充的尚未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的教育教学工作人员。

2.教师资格认定考试

河北省范围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

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人员,由医学院校纳入学校教学管理,担任教学工作,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所在医学院校批准,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中的科研、实验、工程、图书资料、实习指导等人员,由学校纳入教学管理,担任教学工作,经所在学校批准,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中的专职辅导员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类或就业指导类。

二、报名要求及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gqpx.hebtu.edu.cn

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上午8:00—9月15日晚24:00

报名咨询电话:0311—80789526

2.现场确认

时间:9月16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地点: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校本部南院文苑楼二楼215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确认内容:个人信息核对、报考科目核对

确认流程:领取个人报名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缴纳报名费用-->交回核对签字后的报名表。

3.费用标准

岗前培训费: 600元/人(其中:含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面试考务费200元,“两学”考务费35元/科。只参加考试者,上述考务费需单独缴纳)。

三、岗前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

1.培训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1日。

2.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方便高校教师参加培训,根据“相对集中,就近培训”的原则,继续在各地市设培训教学点利用周末组织实施。

3.授课安排

授课时间:10月10、11、17、18、24、25、31日和11月1日,共计8天。其中:《高等教育学》3天、《高等教育心理学》3天、《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天、《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1天。

培训期间每天授课8学时,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是为参加岗前培训人员设置的专业培训。

4.培训地点

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考核要求

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中“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两学”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省教育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书》。其它课程的考核工作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考试及考核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1.考试与考核成绩的有效期为两年;

2.2014年已参加岗前培训但未通过考试需要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岗前培训补考人员报名”。

五、考试与考核时间、地点

1.“ 两学”考试时间

11月7日8:00—9:30 《高等教育学》

11月7日10:00—11:30 《高等教育心理学》

2.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

11月7日下午和8日全天

3.考试地点

另行通知。

六、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详见《关于印发<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冀教人(2015)51号】(见附件)。

由于今年报名时间紧张,请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教师!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312-5079395,QQ群:193988625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校认定办法的通知.pdf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pdf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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