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9号)文件的规定,经学院认定、教务处审核,确定王龙腾等212名同学获得河北大学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管理科提出。
联系电话:5079475
教务处
2016年5月24日
附件:河北大学2016年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Upload/file/20160524/2016052408552240224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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