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校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教务处负责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师教学工作量及其他教学部分材料的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本部教师需填报《河北大学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引进人员、教师读博、休产假或外出进修需单独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写清起止时间、何种情况等内容,以上材料由学院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收齐,并于9月12日(周一)上午8:30前统一交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10室)。
2.医学部校区教师教学工作量由相关学院教务科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医学部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签字。
请各单位领导、教务科长要对教师工作量进行认真审核,由教务科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河北大学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
附件:河北大学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