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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部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6-09-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教学部)、医学部、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按照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务处现对全校各专业的培养计划、专业核心课程、主编教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专业实验课程等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说明

由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系统升级,各类表格变化较大,请各单位务必重新下载附件各类表格。以下所有表格涉及校内专业代码等信息参照《河北大学普通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一览表》(详见教务处网站“教务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专区“专业设置”专栏[URL]:http://jwc.hbu.edu.cn/gxpt-zysz.asp;涉及《河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4版)》电子版详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教学建设”专栏[URL]:http://jwc.hbu.edu.cn/info_showd.asp?infoid=2728

1.《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2016.9.30)》(见附件1)

截至采集时点2016年9月30日,我校现有的94个本科专业、7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均需填写《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2016.9.30)》,表4-2中的“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等信息详见《河北大学普通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一览表》,各专业(试点班)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专业培养计划学时与学分”信息详见《河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4版)》。

2.《表5-1-3专业核心课程情况(2015-2016学年)》(见附件2)

只统计本单位已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及试点班2015-2016学年内开设的10门专业核心课程情况。其中,“课程设置知识要求”、“课程设置能力要求”、“课程达成目标”详见相应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以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3.《表3-5-6教师主编本专业教材情况(2015.01.01-2015.12.31)》(见附件3)

只统计本单位教师作为第一主编(我校为第一主编单位)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情况。

4.《表2-4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16.09.30)》(见附件4);

5.《表5-1-4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2015-2016学年)》(见附件5);

6.《表5-2-1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2015-2016学年)》(见附件6);

7.《表5-2-2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填报)(2015-2016学年)》(见附件7)

二、数据上报要求

各单位完成《表4-2》《表5-1-3》《表3-5-6》《表2-4》、《表5-1-4》、《表5-2-1》、《表5-2-2》填写,纸质版由各单位留存备查,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bujsk@163.com。各单位统一填写《河北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8,纸质版一式1份),由参与数据采集人员签字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26日(星期一)上午12点前报送教务处(文苑楼208室),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关于填报部分教学状态基本数据信息的通知及附件.rar

1.《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2016.9.30)》

2.《表5-1-3专业核心课程情况(2015.09.01-2016.08.31)》

3.《表3-5-6教师主编本专业教材情况(2015.01.01-2015.12.31)》

4.《表2-4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16.09.30)》

5.《表5-1-4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2015-2016学年)》

6.《表5-2-1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2015-2016学年)》

7.《表5-2-2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填报)(2015-2016学年)》

8.《河北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20日

上一条:关于第八批教改课题补充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河北大学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变动(调整)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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