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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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2017学年春学期缓考学生选课的通知
日期:2017-02-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及各位同学:

为了便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和成绩登统工作凡以往学期学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课程,如该课程本学期已开设,学生应办理缓考选课。现将办理缓考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办理缓考选课的学生,应到所在学院进行登记,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填报《缓考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办理缓考选课的课程应与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相同(学时、学分相同,课程号相同);如由于教学计划调整,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与缓考课程的课程号不一致,学生应填写《河北大学替代课程申请表》报教务处,表中课程信息及学生信息一定要填写正确,否则,选课数据将无法正确导入综合教务系统。

3、《缓考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纸质材料需由学院教务科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和电子表格于3月10日下午5点前报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

4、凡本学期办理缓考选课手续的学生,应参加本学期该课程结课考试,无故不参加者,按旷考处理。

工商学院学生缓考考试安排见工商学院通知。

教务处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1.

缓考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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