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为鼓励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自1986年起设立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经研究,教务处将组织我校青年教师申报2017年“青年教师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报人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申报人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申报,每单位限报1人,不可超报。
三、报送材料
1.《河北大学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申报书》一份。
2.报送时间:3月23日(周四)下午5点前;
地点:南院文苑楼(原成教楼)210房间;电话:5079395。
四、评审和推荐
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经校内评审推荐上报的,中心将通知其完善相关材料并进行网络申报等。
附件: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关于申报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docx
2.河北大学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申报书.doc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