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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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河北省“法治教育精品课”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7-04-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近日,我校收到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河北省“法治教育精品课”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政法[2017]14号),现转发给大家。按照《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做好河北省“法治教育精品课”申报工作。

一、报名方式

参赛教师登录“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及作品上传、评选流程

1.报名注册(2017年4月15日-5月30日)

登录“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选择报名方式——“个人报名”后填写相应资料、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

2.审核认证(2017年4月15日-6月5日)

活动承办方将对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资料提交后1-5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在“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本次活动页查询。

3.上传作品(2017年6月11日-10月20日)

上传符合参赛要求的教学视频至“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

4.专家评审(2017年10月21日-11月20日)

5.网络评选(2017年11月25日-12月30日)

6.获奖名单将于2018年1月8日起在“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三、荣誉和奖励

获“十佳法治精品课”的教师将获得由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省法宣办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并予以物质奖励。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河北省“法治教育精品课”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政法[2017]14号)

教务处

2017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上报各单位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暨审核评估推进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校本部增加开放多媒体教室自习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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