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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学改革实践典型”项目经费预算结果的通知
日期:2017-04-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单位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冀教财〔2017〕6号)和学校《关于下达2017年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2017年2月15日)相关要求,各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改革实践典型”项目应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进行项目建设,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学改革实践典型”项目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负责人

经费预算(万)

1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财政学

孙健夫

17.00

2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苏红新

17.00

3

新闻学

白 贵

17.00

4

化学

徐建中

17.00

5

汉语言文学

刘金柱

17.00

6

生物科学

任国栋

17.00

7

法学

孟庆瑜

17.00

8

教育学

田宝军

17.00

9

药学

李建恒

17.00

10

金融学

康书生

17.00

11

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孟庆瑜

10.00

12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卓越工程师

庞艳荣

10.00

13

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

张 欣

10.00

14

二级学院改革试点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徐建中

17.00

15

教学改革实践典型

中文专业的学生写作素养提升计划

刘金柱

12.00

16

演示物理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功能拓展

葛大勇

17.00

17

计算机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综合提升

杨晓晖

10.00

二、省教育厅及学校经费预算相关要求

1.各部门的预算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数额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和变动。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尽早完成绩效目标。

2.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三公”、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学校各部门和业务管理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主体责任,按照批复的预算及时组织实施。

4.预算执行进度到6月底、10月底,应分别达到60%、90%以上,要早支出、早见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

上一条:“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推进工作--关于参加中央电教馆第二十一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春学期2016级辅修、双学位专业开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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