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课程考核题(卷)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通知安排,教务处将于2017年10月19日聘请专家对申请第二批(9月30日)结项的题(卷)库项目进行评审验收,请各单位教务科长于10月18日上午9:00—11:00将电子档题(卷)库通过存贮介质拷贝到教务处205考试管理科。
注意事项:
一、 建议各教学单位准备专用移动硬盘等存贮设备存储题(卷)库并由专人保管。
二、 各单位在题(卷)库收集过程中,注意要求项目负责人不要通过电子邮箱等网络途经上交,并做好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工作,谨防丢失U盘、泄露试题等现象发生。
教务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