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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教师2017年公开出版教材工作量的通知
日期:2017-12-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河北大学津贴分配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04]第27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大学科研项目与成果级别界定及其工作量计算办法》,现进行教材工作量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材认定级别与工作量

①一类A,国家级教材,认定150学时:经个人申报、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推荐、教育部招标、论证、批准出版的教育部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材。

②一类B,省部级教材,认定120学时:经个人申报、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推荐、省、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批准出版的教材。

③二类,学校出版基金资助教材,认定75学时:河北大学教材出版基金资助的教材。

④三类,其它教材,认定25学时:教师个人自由参与编写(不论何种级别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教材工作量一次性计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名下(系列教材总主编按编著一本教材计工作量);再版教材按50%计入教材工作量;重复印刷教材不计工作量;教学参考书、指导书、习题集、习题解答、考试用书等不计工作量;我校教师仅为参编的教材不计工作量。

3、各教学单位填写《河北大学2017年教师出版教材认定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纸介材料一式三份,并发送电子邮件至:hbujsk@163.com,同时需提供教材原件和复印件(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并加盖单位公章),规划教材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正式批文。认定以后的教材原件,教学单位留存2份,教务处留存1份。

4、各教学单位统一将《河北大学2017年教师出版教材认定工作量统计表》、教材原件及复印件报教务处认定教材工作量。各教学单位需将认定后的教师教材工作量填入科研工作量统计表,与其它科研工作量一起报科技处和社科处,统一核发科研津贴。

5、请于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5点以前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文苑楼208室,电话:5079529),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河北大学2017年教师出版教材认定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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