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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17年度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工作量的通知
日期:2018-01-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河北大学津贴分配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04】第27号)科研项目工作量计算办法,现为我校2017-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负责人认定相应工作量(附件1),经教务处申报获批的19项教改项目由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核对,如有问题请于1月8日上午11点报送纸质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后由教务处统一上报。

教育部高教司产学研教改项目和其他省级及以上未经教务处申报的教改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申报书;2.项目批文;3.津贴统计表。

以上材料需报送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表发送至jsfz5079395@163.com;报送时间:1月8日(周一)上午11点前;报送地点:教务处210;联系人:况老师、刘老师;电话:5079395。

本次统计的教改项目津贴由人事处于2018年底统一发放。

附件1:河北大学2017-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河北大学2017年度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津贴统计表.xlsx

教 务 处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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