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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18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2. 学院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附件1),参照工作日程安排(表1),研究制定本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的所有要求应对学生进行公布,如有特殊情况需上报教务处审批或备案。

3. 答辩通过的学生名单要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

二、过程管理

1.课题落实

4月13日前各学院上报《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精神要求,提倡工科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保障课题来源的多元化。

2.教师聘任

指导教师聘任严格按照《河北大学本科教学授课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执行,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超过6人的需向教务处审批备案。鼓励学院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校外指导老师参与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审核聘任教师资格,4月13日前上报《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春学期教师聘任备案表》(2-实践教学)(附件2)、《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附件3)。

3.答辩安排

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公布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制定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核评定学生成绩等。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5月4日前上报各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及论文答辩日程安排。

4.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制计分(优、良、及格、不及格),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优良比例不超过65%。各学院在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完成后,于6月2日前上报《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

5.存档要求

毕业论文装订存档要求:封面→课题申请表→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情况记录→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记录→答辩小组评分表→评阅书及成绩评定表→中、英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含外文资料及中文译文)。

三、材料上报

1.各学院对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应按时录入综合教务系统,并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将纸质材料上报至实践教学科(文苑楼210),电子版发至syk@hbu.edu.cn。

2.上报材料包括:

《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

《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春学期教师聘任备案表》(2-实践教学)

《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日程安排

《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8年1月3日

1.附件1

2.《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春学期教师聘任备案表》(2-实践教学)

3.《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

上一条:关于2018年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认定2017年度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工作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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