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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报考参加2018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残疾学生提供便利条件的通知
日期:2018-09-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给报考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残疾学生提供便利条件,现统计报考2018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有视力、听力、行动不便等需要提供便利条件的考生(可提供便利条件见附件1),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填写《在校残疾大学生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2)。

二、考生将本人申请、残疾证复印件及填写后的《在校残疾大学生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交辅导员及学院审批、签字、盖章。

三、学院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11:30前将考生本人申请、残疾证复印件及《在校残疾大学生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交教务处205室考试管理科。

请教务科长及时通知学生上报信息。

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

附件一、

一、可便利类型

各级承办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1.提供大字号试卷。

2.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3.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4.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5.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6.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7.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及设备。

8.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9.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10.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大字卷、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含听力考试每道试题间隔适当延长的时间)。

二、听力残疾考生

1.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除听力考试。免除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除听力部分)×总分值/笔试总分(除听力部分)”计算,且不再提供原始分数成绩报告单。

2.听力部分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听力考试期间,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可以翻看试卷,但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3.经省级承办机构审批,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参加考试的听力残疾考生不进行免除听力处理。

三、视弱考生

1.视弱考生,经批准后可申请大字卷考卷,该考卷试卷及答题卡均为三号字体。大字体考卷单独包装寄送至省级承办机构。

2.考生作答时间在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含听力考试每道试题间隔适当延长的时间)。

3.考试结束后,大字体答卷须单独寄送至CET考委办。

附件二:在校残疾大学生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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