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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15、16、17级学生体测补测的通知
日期:2018-10-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上学期(2017-2018春学期)对15、16、17级进行体质测试时,部分同学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未参加测试,体育教学部定于本学期对这部分同学进行补测。请各学院通知需补测的学生按时参加测试。

测试安排:

所有校区需参加补测的同学均到校本部测试。

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01日下午14:30河北大学体质测试中心(南院体育活动中心大门西侧)

注意事项:

1、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测验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验,说明原因,过后申请补测。

2、有心脏病、哮喘病等心肺功能疾病或有其它不宜运动疾病的同学,持相关医疗结果到校医院开据诊断证明,到测试地点找主管教师申请免予测试(有入学体检报告的同学直接到测试地点找主管教师办理)。

3作弊: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情况,取消当年测试成绩,并交由学院严肃处理。

4、测试过程中需要做到:1、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无证不能参加测试(其他证件无效,如证件丢失到学院开据带照片的身份证明)

5、测验时请保管好自己的衣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6、如遇天气等特殊情况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教学科长务必通知相关学生按时补测

附件1补测学生名单.xlsx

教务处 体育教学部

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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