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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19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2. 学院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教字[2009]8号)(附件1)及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的所有要求应对学生进行公布,如有特殊情况需上报教务处审批或备案。

3. 答辩通过的学生名单要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

二、过程管理

1.课题落实

各学院指导学生根据专业特点和实践需求确定毕业论文选题,4月12日前各学院上报《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附件2),切忌选题范围过大,缺乏实际意义。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精神要求,提倡工科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保障课题来源的多元化。

2.教师聘任

指导教师聘任严格按照《河北大学本科教学授课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执行,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超过6人的需向教务处审批备案。鼓励学院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校外指导老师参与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审核聘任教师资格,4月12日前上报《河北大学2018-2019学年春学期教师聘任备案表》(2-实践教学)(附件3)、《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附件4)。

3.论文检测

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全部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校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4.答辩安排

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公布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制定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核评定学生成绩等。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5月4日前上报各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及论文答辩日程安排。

5.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根据学校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进行评定,各学院在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完成后,于6月2日前上报《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附件5)。

6.存档要求

根据学校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对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材料进行装订存档。

三、材料上报

1.各学院对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应按时录入综合教务系统,并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将纸质材料上报至实践教学科(文苑楼210),电子版发至syk@hbu.edu.cn。

2.上报材料包括:

《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

《河北大学2018-2019学年春学期教师聘任备案表》(2-实践教学)

《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日程安排

《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2日

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及附表

附件2:河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

附件3:河北大学2018-2019学年春学期教师聘任备案表(实践教学)

附件4:河北大学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

附件5: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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