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9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19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2. 学院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教字[2009]8号)(附件1)及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的所有要求应对学生进行公布,如有特殊情况需上报教务处审批或备案。
3. 答辩通过的学生名单要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
二、过程管理
1.课题落实
各学院指导学生根据专业特点和实践需求确定毕业论文选题,4月12日前各学院上报《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附件2),切忌选题范围过大,缺乏实际意义。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精神要求,提倡工科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保障课题来源的多元化。
2.教师聘任
指导教师聘任严格按照《河北大学本科教学授课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执行,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超过6人的需向教务处审批备案。鼓励学院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校外指导老师参与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审核聘任教师资格,4月12日前上报《河北大学2018-2019学年春学期教师聘任备案表》(2-实践教学)(附件3)、《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附件4)。
3.论文检测
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全部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校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4.答辩安排
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公布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制定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核评定学生成绩等。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5月4日前上报各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及论文答辩日程安排。
5.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根据学校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进行评定,各学院在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完成后,于6月2日前上报《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附件5)。
6.存档要求
根据学校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对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材料进行装订存档。
三、材料上报
1.各学院对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应按时录入综合教务系统,并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将纸质材料上报至实践教学科(文苑楼210),电子版发至syk@hbu.edu.cn。
2.上报材料包括:
《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
《河北大学2018-2019学年春学期教师聘任备案表》(2-实践教学)
《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日程安排
《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2日
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及附表
附件2:河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
附件3:河北大学2018-2019学年春学期教师聘任备案表(实践教学)
附件4:河北大学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
附件5: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