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8〕80号,附件1)要求,学校将组织各单位申报2018-2019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申报数额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各教学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每单位限报2项,其中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含40岁)主持的项目至少1项。与教学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能处室,每单位限报1项。
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向长期在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倾斜。近两年已申报主持省级教改项目的校级领导、院级和处级干部,原则上不再考虑此次申报。
二、组织评审
教务处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将遴选结果报送河北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周二)上午11点前,将《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和《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3)一式1份,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教务处(文苑楼2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sfz5079395@163.com,联系人:况晓慢,电话:5079395。
附件1-冀教高函[2018]80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