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推荐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十三五”期间本科教学建设、改革和管理的思路和措施,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毓秀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各教学单位按照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择优遴选,推荐本单位优秀教师申报,每单位推荐名额按照《河北大学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教学名师奖推荐数额以本单位正高级职务人数为依据,10人以内(含10人)推荐1人;11人至20人(含20人)推荐2人;21人以上推荐3人,以此类推。按参评人数的20%-30%确定校级名师指标。
二、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近6学年(2012—2018学年,即2012-2013学年秋季学期始,至2017-2018学年春学期结束,请按照学期填写)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
3.近6学年,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4.候选人推荐表 教学工作量 须教学秘书审核签字,科研工作量由科研秘书审核签字。
三、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按照条件遴选推荐。
2.校内评选。学校汇总后,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按《河北大学校级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进行遴选。
3.校内公示。遴选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公示。
4.发布通知。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公布。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须在2018年11月27日(周二)上午11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成教楼210室)。
(一)纸质材料
1.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思政课单独交汇总表);
2.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一份),推荐表中奖励及项目情况,按照年份顺序填写;
3.相关佐证材料(一份),相关成果材料顺序跟推荐表要求一致;
4.教学单位党委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一式一份,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一份、师德表现一份,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公章,模板见附件6。)
(二)电子材料
1.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光盘一张,光盘贴上盘贴,模板见附件7);
2.候选人情况简表(附件4,一份),请按简表所列字段认真填写,不得省略或精简,以免影响评选;
3.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等。
要求: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把教学名师候选人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学院,停止下一批次校级名师推荐资格。
联系人:况晓慢,刘明;电话:5079395;电子邮箱:jsfz5079395@163.com;材料报送地址:本部南院成教学院楼210、213室。
附件1:河北大学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河北大学毓秀名师候选人汇总表.docx
附件3:河北大学毓秀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4:申报“毓秀名师”教师基本情况摘录表.xlsx
附件5:河北大学毓秀名师遴选指标体系.docx
附件6: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表现模板.doc
附件7:光盘盘贴模板 .doc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