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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8年度本科教学成果的通知
日期:2019-01-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现对2018年度本科教学成果(教材、教改论文、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校教师以第一负责人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各类本科教学成果,主要包括教材、教改论文、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属于教学高端成果项目,奖励标准按照《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校党字〔2017〕42号)执行,由学校统一发放。

2.属于非教学高端成果项目,奖励标准按照各教学单位奖励标准执行,由各教学单位发放。

二、申报要求

1.属于本科教学高端成果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填写《河北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高端成果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和《河北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并按规定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申报表》)。

2.属于非本科教学高端成果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教材封皮、封底、版权页复印件,论文期刊封皮、目录、全文复印件)。

3.各教学单位汇总本单位本科教学成果项目,对各成果项目《申报表》、《汇总报》及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初审,汇总填写《汇总表》,审核人在佐证材料封面及《申请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教务处汇总本科教学高端成果项目材料后,报人事处进行奖励发放。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

各教学单位与1月10日(星期四)中午下班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文苑楼20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hbujsk@163.com,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

1.《河北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高端成果奖励申报表》

2.《河北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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