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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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翻转教学课程立项的通知
日期:2019-02-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学模式改革,促进课堂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根据河北大学翻转教学课程建设推进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第二批翻转教学课程的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立项申报课程前期已报教务处备案,同一课程同一任课教师不能重复申报。

2.立项课程必须在2018-2019学年春学期(2019.2-2019.7)开课,项目负责人为课程主讲教师。

3.翻转教学课程适用于河北大学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立项只针对理论课程,不包括实验、实践类课程。

二、立项数量

本次立项不限定申报数量,有多门课程申报的教学单位需根据单位审核情况进行择优排序。课程立项数量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择优确定。

三、具体工作安排

1.立项申报

各教学单位需汇总以下申报材料,并经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审核、加盖公章:

(1)《河北大学翻转教学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河北大学翻转教学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2.组织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课程备案情况与翻转教学实践材料将作为课程立项的重要评审依据。

3.实施与验收

翻转教学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半年,2018-2019学年春学期为本次立项课程的建设期。具体建设要求可参考《河北大学翻转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附件3)。建设期内,若立项课程未开课或未开展翻转教学实践,将取消课程的立项资格。

建设期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项目结题时,立项课程需提交课程改革方案、总结报告、符合翻转课堂要求的课程网站平台数据等材料。

课程立项建设经费将根据具体立项数量及专项经费到位情况酌情安排。

各教学单位将汇总申报材料于3月4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文苑楼206室),电子版发送邮件至:duomeiti@hbu.edu.cn。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5079319。

附件1:河北大学翻转教学课程立项申报书

附件2:河北大学翻转教学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3:河北大学翻转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教务处

201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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