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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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要求,学校现启动2019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点的专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专业。

3.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出候选专业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4.候选专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专业负责人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在线填报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4月26日(星期五)前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一式6份)交至教务处(文苑楼20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bujsk@163.com。

四、其他

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是教育部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卓越计划专业、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各类优势专业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填写“信息采集表”,并在人、财、物等方面做好相应的支持和保障工作。

联系人:董方旭,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

2.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

3.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4.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1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与实施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级和2018级部分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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