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9[30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省级教学名师从现有在职校级名师中遴选,学校将从申报教师中择优推荐3名教师参加省级教学名师评选。
已有校级教学团队(附件2)的教学单位在原有团队基础上申报1个团队参选,没有校级教学团队的教学单位申报1个团队参选。教学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原有教学团队中如有负责人或参与人退休、离职等情况,可申请人员调整。省级教学团队从已有校级教学团队和新产生团队中遴选3个上报。
二、教学名师申报条件
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学生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学年(2014-2018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填写推荐表中“主讲本科课程情况”时,请按照表中红字样例填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候选人推荐表 教学工作量 须教学秘书审核签字,科研工作量 由科研秘书审核签字。
三、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条件
请各单位参照文件要求申报,包括:团队及组成、带头人、教学工作、教学研究、教材建设,请按照推荐表中所列观测点认真填写。
四、评选程序与办法
1.学院(部、中心)推荐。对于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和校级教学团队,近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符合评选条件,所在单位可择优推荐参选。
2.专家评审。学校成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参加省级教学名师评选,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级教学团队评选。
3.审核批准。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正式行文上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单位须在6月3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本部南院成教楼210、213室)。
1.书面材料
(1)教学名师推荐表和优秀团队推荐表(各一式1份);
(2)学院党委对候选对象(名师和团队)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各一式1份),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汇总表(各一式1份);
(4)教学名师和团队摘录表(各一式1份);
(5)相关佐证材料A4纸一套(所填论文、教材或专著须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论文填写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教材或专著填写时突出代表作,截止时间是2019年4月30日),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材料
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教学名师文档命名为:学院+申报省级名师+教师姓名,教学团队文档命名为:学院+申报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姓名,发送至jsfz5079395@163.com。
联系人:况晓慢、刘明,电话:5079395,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材料包.rar
教 务 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