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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进行无学位警示的通知
日期:2019-11-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河北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17] 20号)相关内容,现将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进行无学位警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评估——学业排名——按年级专业排名”中,以专业为单位,统计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2.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填写《无学位警示通知书》(见附件),并送达学生本人,同时做好登记备案。

3.望各学院对受到警示的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业监控,督促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端正学习态度,投入更多精力到学习中来,以顺利取得学士学位。

附:无学位警示通知书.doc

教务处

2019年11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秋学期期末考试周各学院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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