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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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本学期课程结课考核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4-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目前我校线上教学工作稳步推进,部分课程即将结课。为了科学评价教学效果,保证课程结课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制定课程结课考核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方案制定原则

(一)更新课程考核观念,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学术型优秀人才为指引,遵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考核方案。

(二)结合线上教学特点深化课程考核模式改革,引导学生注重日常积累以及综合能力的提高,实现课程考核对教学效果的全过程、多元化评价

(三)规范执行试卷命题流程,贯彻落实试卷命题审批制度

二、方案制定内容

(一)过程性考核

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思考辨析能力、学术研究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等综合素质与能力等进行评价,引导学生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注重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提高,防止学生考前临时突击应付期末考试。

可将在线互动、课堂讨论、签到打卡、读书报告等形式进行组合构建评价考核体系,在授课初期将成绩占比告知学生,并在授课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终结性考核

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配合线上教学、课堂教学模式以及课程考核模式改革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客观合理的评价教学效果。

(1)往年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上机方式考核的课程可待学生返校后组织考核。

对于有创新的且符合制定原则的结课考核方案,可报教务处备案,做为今后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立项备选项目。

(2)往年采取论文方式结课考核的课程,可按教学进度组织在线结课考核,通过线上教学平台或邮箱收集学生论文,并做好归档保存工作,学生返校后补齐《考场情况报告单》中的签名。

(3)往年采取口试或技能型考核(舞蹈、音乐、体测等)的课程,可按教学进度组织在线结课考核,并注意做好学生身份核验工作,做好视频、音频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4)往年以上交模型、作品等结课考核的课程,可按教学进度布置结课考核要求,学生返校后上交作品。

(三)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的占比。

三、方案审批流程

任课教师于4月17日前填写电子档《河北大学试题(卷)审批表》(见附件),按审批流程交系主任、教学院长(主任)审批。各教学单位于4月21日之前完成课程考核方案的审批工作,并告知学生。待学生返校,试卷命题工作、审批环节结束后填写纸介版《河北大学试题(卷)审批表》交开课单位存档备案。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做好课程结课考核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圆满完成。

《河北大学试题(卷)审批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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