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学期教学及课程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0-05-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依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结合疫情现状,现将后续教学及课程结课考核、非毕业年级补缓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进度

全校各年级结课时间为第17周(2020年6月8日—14日),机动周为第18、19周(2020年6月15日—28日),集中实践教学周为第21周(2020年7月6日—10日)。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课表安排,检查课程教学进度,凡因节假日等原因所误课程应提前做出补课安排,按质按量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二、课程考核

以闭卷笔试、开卷笔试、上机等方式考核需要统一安排时间的课程,由教学单位通过教务系统按流程(附件1、2、3)安排考试。原则上统一时间考核的课程都应进系统排考,可避免考试时间冲突。

以提交论文、制作作品等方式考核的课程,教学单位及教师可在结课后联系学生安排布置考核任务,可不进系统排考,但亦应填写考场安排表、备注考核方式,并统一交回。

使用系统排考中因考试地点在系统中为虚设地点,故各单位在计划好考核时间后,在系统中随便选择考核地点即可,排考完毕后,导出考场安排表、考生安排表(附件3、4),并按照《核对填写《考场安排表》《考生安排表》说明》(附件5)对两表进行核对填写。

核对更正后,专业课考场安排表、考生安排表由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到相关师生,公共课、二学位课程由教务处统筹各公共教学部门核对后在教务管理公布,随后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排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课考核安排

考核日期安排在第16-20周(其中第18周结课考核为周一、周二,其他周为周一至周五),可随结课随考核。

6月1日、2日上午公共课程排考。

6月2日下午、3日各学院专业课排考。

6月5日各教学单位导出、整理、公布《考场安排表》《考生安排表》。

请教学单位于6月5日将17、18周结课考核安排表交教务处,6月15日将19、20周结课考核安排表交教务处。以上两表的电子版发邮件至xieyuan@hbu.edu.cn

(二)非毕业年级补缓考

考核日期安排在第18周周三至周五(6月17—19日)

6月4日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中生成本单位补考报名名单。

6月5—7日学生报名,请通知学生过期系统将关闭报名功能,不能补报

6月8日上午公共课程排考。

6月8日下午各学院专业课程排考。

6月9日各教学单位导出、整理修改、公布《考场安排表》《考生安排表》。

注:不同开课单位的补缓考、同一单位不同课程的补缓考不能合并考场。

请教学单位于6月9日将结课考核的安排表发邮件至xieyuan@hbu.edu.cn

(三)下学期考核工作

安排到下学期考核(结课考核和补缓考)的课程排考工作另行通知。

三、组考要求

各教学单位依据《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学期课程线上考核方案(试行)》,按照“工作程序规范、试卷严格保密、考核过程留痕、存档材料齐备”原则严格组织课程线上考核工作。

(一)考核资格

无故不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按缺考处理,逾期不再组织。因缺课累计超过该课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作业、实验报告等过程性材料缺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应取消考核资格。

(二)试卷命题

无论何种方式考核,每门课程至少命题AB两套试卷,对于需要在不同学期组织考核的课程,至少命题ABC三套试卷,试卷难易程度一致、重复率低于15%。

(三)考风考纪

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前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诚信参考。监考教师提前熟悉平台线上考核组织流程,考前核验学生证件、宣读考试纪律、调整学生摄像头位置,考试过程中严格监考,对于学生出现违纪苗头的及时提醒,出现违纪行为的及时留存证据并报教学单位及时处理。

开课单位组织领导及工作人员对考核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河北大学线上考试巡视员记录表》(附件7)报教务处。建议巡视人员进入线上考场(会议)巡视时以“巡考+实名”方式进入。

(四)考试情况记录

监考教师填写《河北大学线上考试情况记录单》(附件8)代替之前的《考场情况报告单》,考后归档。

(五)材料归档

平时成绩材料:任课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平时成绩管理,对平时考勤、测验、作业等电子材料做好收集和归档工作,平时成绩要有据可查。

课程结课考核材料:采用平台进行线上考核的,做好学生课程考核原始材料和数据的电子归档;采用电子试卷或论文等其他形式的,要留存电子材料及教师评阅打分过程,或开学后交纸质材料存档。

学院存档的考核材料做到可查、可追溯,具体存档材料根据考核性质不同自行确定。

(六)监考录屏

线上闭卷考试需录屏,录屏可以借助第三方软件,如EV录屏。

联系人:解媛,联系电话:5079747

1、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期末考试安排操作说明(学院版)

2、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补考操作流程(学院版)

3、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补缓考报名操作流程

4、考场安排表

5、考生安排表

6、核对填写《考场安排表》《考生安排表》说明

7、河北大学线上考试巡视员记录表

8、河北大学线上考试情况记录单

教务处

2020年5月29日

上一条:关于中国大学MOOC线上考试相关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