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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学生转专业(类)的通知
日期:2020-09-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我校2019级学生转专业(类)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为保证转专业(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2019级转专业(类)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进行(附件1),严格按学院接收计划接收学生(附件2)。

二、转专业(类)学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拟转入专业(类)的体检标准(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各学院转专业(类)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人员组成以现任人员为准。

四、2019级学生转专业(类)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haoban.www.makeupbyann.com/zzy,用户名为学生个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最后一位是X,需大写),登陆后要及时修改个人密码。

五、转专业(类)时间安排:

1.9月3日下午18:00前,各学院将2019级学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导入转专业(类)报名系统。

2.9月4日—9月7日下午17:00,学生登陆转专业(类)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打印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4),并经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由所在学院统一交拟转入学院。学生转专业(类)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学生所在学院公布学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并公示3天。

3.9月8日—9月9日,学生所在学院工作人员携带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和个人成绩单交接收学院予以资格确认。接收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合格学生名单,同时在转专业(类)报名系统上确认。

学院将资格审核合格学生名单(附件5)电子版发zsb5079479@126.com

3.9月10日—9月11日,接收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类)选拔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并通知资格审核合格学生,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3.9月12日—9月14日,接收学院进行并完成转专业(类)选拔考核。

4.9月15日—9月19日,接收学院公布全部参加转专业(类)选拔考核学生的选拔考核成绩、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转专业(类)总评成绩;公布拟录取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公示3天。

5.9月20日下午17:00前,接收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须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4)和上报材料说明(附件7)报教务处。同时将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电子版发zsb5079479@126.com

6.9月底前,教务处公布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转专业(类)学生办理转专业(类)手续。

六、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申请按单列计划转专业(类),由学院工作人员于9月8日—9月9日携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出学院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附件4)、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学校武装部签字、盖章)经学校武装部、教务处审核后,送交拟转入学院审核。

七、西藏内高班、新疆内高班、新疆协作计划学生申请按单列计划转专业(类),由学院工作人员于9月8日—9月9日携带转专业申请表(转出学院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附件4)到教务处审核后,送交拟转入学院审核。

八、学院在进行学生转专业(类)选拔工作时,要做好疫情防控安排,疫情防控安排要符合国家、省市、学校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九、转专业(类)工作事关学生利益,学院要高度重视,对转专业(类)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出现违规行为将追究学院及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20年9月2日

附件:1.各学院2019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rar

2.各学院2019级各专业(类)接收转专业(类)计划.xls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

4.河北大学2019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申请表.doc

5._____学院拟转专业(类)资格审核合格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6._____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7.学院上报材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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