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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学期学生补选及重修选课的通知
日期:2020-09-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中心):

现将2020-2021学年秋学期学生补选及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选

1、补选时间:

9月14日9时——9月15日8时,2016、2017级学生补选

9月15日9时——9月16日8时,2018级学生补选

9月16日9时——9月17日8时, 2019级学生补选

9月17日9时——9月18日8时,所有年级学生选课

2、补选要求:补选阶段只能补选,不能退选,不允许跨校区补选课(整班建制实验课除外)。学生可以在补选阶段选择所在校区有课余量的课程(课堂)。选课手册电子版见附件1。

3、课程(课堂)调整情况。

(1)正选结束后,部分课程(课堂)不符合开课要求,经与开课单位协商,已经停开,已选该课程(课堂)的学生,在个人课表中的课程也同时被删除,学生可在补选阶段改选所在校区有课余量的其它课程(课堂)。

(2)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已在个人课表中删除跨校区选修艺术类、创业就业类限选课程及裕华路校区学生跨校区选修的所有课程,在各校区增开此类课程(课堂)或扩大班容量,涉及到的学生可在补选阶段重新选择所在校区的课程(课堂)。已删除跨校区选课学生信息附件2预选及正选期间已选中跨校区其它课程的学生需统一乘坐校车往返于七一路校区和五四路校区

4、查询个人课表。补选结束后,选课数据将作为学生学习、考核和成绩记载的依据。所有学生要及时上网查询自己的课表,并按照个人课表进行学习和考核。未选课而擅自参加学习及考试,其课程成绩无效。

5、转专业学生补选其它年级课程如遇上课时间冲突,可到所在学院申请自修,原则上学生每学期只能自修1—2门课程(不包括自学重修课程,学科基础必修、思想政治、体育、实践教学、军事理论等课程不允许自修)。转专业学生自修专业课程由学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将课程置入学生选课系统。

二、重修选课

1、学生必修课考核不合格可申请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参加重修选课;选修课考核不合格、课程考核违纪、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者应参加重修选课。

2、重修方式分两种,学生可根据重修要求和自己学习情况自主选择,但不允许学生跨校区跟班重修,建议跨校区自学重修

第一种:跟班重修——重修的课程仍有课余量并与本学期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不冲突。

第二种:自学重修——重修课程与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或重修课程已无课余量。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及训练课、体育课、实践类课程不能办理自学重修。

3、网上重修报名时间:本学期需要办理重修的同学,务于9月18日9时——9月20日8时登陆选课系统进行网上重修报名。

4、报名方法:学校主页—〉教务系统学生端—〉选课管理—〉重修自由选课—〉输入重修课程的课程号、课序号—〉申请选择重修方式—〉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重修报名。

5、如重修课程与本人培养方案应修课程不一致,需办理课程替代手续。办理课程替代手续方法:应到所在学院教务科长办公室领取或自行下载《河北大学课程替代申请表》(见附件3),并按填表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办理重修手续及课程替代审批手续。

6、课表确认:参加重修选课的同学,务必于9月20日后登陆选课系统查询课表,确认重修课程是否选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7、办理跟班重修的学生,按重修选课结果上课;办理自学重修的学生,应与任课教师及时联系,接受任课教师学习指导、答疑,完成平时作业和考核,否则,将无法取得平时成绩。

三、注意事项

1、2019-2020学年春学期未注册的同学不能重修选课。

2、重修报名前尚未查询到2019-2020学年春学期课程成绩的同学,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以免影响重修报名。

四、选课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电话:5079770。

教务处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秋学期选课手册.xls

附件2:/已删除跨校区选课学生信息.xls

附件3:/河北大学课程替代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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