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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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课程考核管理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日期:2020-12-1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目前已有课程陆续进入结课考核阶段,为进一步严格考核管理,实现阳光考试,要求各单位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成立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成员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团委书记、系主任、教学秘书、各班辅导员等组成。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对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类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进行总体安排和督导,对课程考核各环节加强规范管理,做到考前严格防范、考中加强管理,违纪严肃处理,考后认真总结,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课程考核期间实行领导值班制,处理考试突发事件。教务科长原则上不参加监考,负责组织具体的考务工作。

二、大力宣传教育

组织学生观看学习《严考风,促学风—河北大学考风考纪警示教育》《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河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文件。通过违纪作弊案例警示教育考生,打消学生的侥幸心理,共同营造遵规守纪、文明应考、公平公正、违者严惩的考试氛围。

组织监考及巡视人员学习《河北大学监考教师守则》《河北大学考场纪律》等有关规定,提高教师对监考工作严肃性的认识,做到自觉自律,增强责任心。

三、强化薄弱环节

课程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占比应在制定教学计划时确定,并于开课第一周公布。教学计划可动态调整,占比经论证后备案。

课程结课考核环节不应侵占正常的授课学时,即原则上不应安排随堂考核。

严格集中实践周、实验实践、辅修双学位课程考核管理,严格把控教学安排、课堂教学管理,对考核类型、考核方式、考务流程等进行规范管理并落实执行。

强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建议各单位安排辅导员参与体测监考,严防替测违规等情况出现。

四、狠抓文件落实

各教学单位对标《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加强管理监督。

(一)试卷命题

严格执行试卷命题审批制度。对试卷及评分标准、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占比、试卷重复率(含AB卷的重复率及与往年试卷重复率)等由系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批。审批后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动。

(二)监考安排

严格按师生比安排监考,考前将监考信息准确通知到位。

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岗,清理考场、核查学生证件严防替考出现。对作弊苗头尽早制止,对已发生的违纪作弊现象不姑息不纵容,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完成监考任务。

(三)试卷安全

提高试卷在命题、送取、分封、保存、发放等流转环节的保密意识,领送试卷各环节严格执行签字登记制度。原则上教师在私人电脑上完成试卷命题、打印工作,如需在公共电脑打印,打印后应尽快清理公共电脑或优盘中的试卷信息,严防泄题情况发生。

严格按照《河北大学课程考核试题(卷)库管理保密规定》(见附件)保管试题(卷)库,抽取试题、试卷时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主监考教师于考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将试卷提前发放给监考教师。

(四)考试座位

禁止学生考前占座,监考教师根据考务管理系统中随机生成的考场座次表(各单位随试卷下发考场座次表)安排考生就座,考前认真核实学生身份。

(五)考场纪律

理论课考试严禁携带手机或在桌面放置手机,如带入考场,必须关机关闹钟后放入书包中或交监考教师。禁止考生自带草稿纸进入考场,可使用试题纸背面打草稿。

(六)试卷评阅

试卷装订密封后教学单位指定地点集中评阅。公共教学部门课程试卷及有两个及以上教学班的试卷应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阅。试卷一律使用红色水笔评阅,如有更正,阅卷教师需在更正处签名。评阅试卷采用给分制,要点分、题首分、卷首分应齐全、准确。

加强学风、考风建设需要各教学单位各级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从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严格制度,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高度的责任感圆满完成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

附件:河北大学课程考核试题(卷)库管理保密规定

教务处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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