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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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建设、培育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4-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凝练本科教学成果,为下一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遴选申报做好充分准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奖建设项目与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建设项目

(一)申报范围:获河北省第八届教学成果一等奖的3个项目。

(二)申报内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来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高端教学科研成果(教学科研项目、获奖、教材建设、高端论文、教学名师、团队、精品课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学生成果(科技竞赛获奖、升学情况、就业质量等)、宣传报道及成果推广等。佐证材料需提供扫描件(PDF格式),分类建立文件夹(教教学科研获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生成果、宣传报道及成果推广等)。

(三)项目下一步建设计划,填写《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建设项目计划书》(附件1),根据建设项目申报情况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为申报下一届国家教学成果奖做准备。

二、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一)申报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以新技术、新方法、新实践带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坚持示范引领,注重应用推广,教学理论或实践创新产生重大影响和突出贡献。

(二)申报要求

1、教学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包括人才培养、专业综合改革等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经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实效。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制定方案时间。实践检验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申报成果的研究项目应经过学校或有关部门的立项或批准,项目应结项并有立项或批准部门的结项证书或成果鉴定。教改效果显著、实践成果丰富的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立项或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可优先考虑。

3、理论研究成果应以论文、论著、教材等形式体现。论文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杂志上发表,论著、教材应正式出版;教材类须被本学校或同类学校使用(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证明)。实施方案和研究报告要体现改革创新和可操作性。

4、培育项目申报内容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已取得的成果介绍,第二阶段为拟开展的项目研究内容。此次立项的培育项目将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下一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5、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我校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6、项目申报实施限额申报,每单位限报1项,共评选产生10项。

三、报送材料

各单位须在2021年5月13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科(成教楼210室)。

(一)纸质材料

1.《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建设项目计划书》(附件1,一份)

2.《河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

3.《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份),推荐表中奖励及项目情况,按照年份顺序填写。

(二)电子材料

1.佐证材料提供扫描件(PDF格式,教材或著作提供封皮、封底、版权页和作者页),相关成果材料顺序跟申请表要求一致;

2.项目计划书、申请书及汇总表。

要求: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系人:阴冬胜、范彬斌;电话:5079395

教 务 处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建设项目计划书

附件2:河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上一条:关于上报课程思政宣传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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