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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通知
日期:2021-06-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要求

(一)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应按照《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河北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17〕20号)等文件执行。

(二)毕业生名单及各专业人数以招生学籍科前期与各学院核实过的数据为准。

(三)毕业资格审核由各学院负责,形成毕(结)业审核意见报教务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形成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意见报教务处。

(四)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所在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

(五)修读本学期课程,需要参加期末结课考核的学生,本次审核时应做“待定”处理,考核结束后再进行审核。

(六)2020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工作,随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同时进行。

二、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及上报时间

(一)需填报材料:

1.《河北大学学院2021届学生毕(结)业审核意见》

2.《河北大学2021届学生结业/延长学习年限情况汇总表》

3.《河北大学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4.《河北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意见》

5.《河北大学2021届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

6.《修读本学期课程需参加期末考核学生名单》

7.《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评定书》(放入学生档案)

8.《河北大学2021届毕业生准予领取毕业证书报批表》(领取毕业证时报招生学籍科)

9. 2020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审核材料包括:

(1)《河北大学届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2)《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补授申请及评审推荐意见表》

(3)加盖学院公章的学习成绩单等材料。

(二)报送时间:

各学院务于6月9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电话:5079770。

教务处

2021年6月3日

附件:毕业学位审核相关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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